2015-03-27

谬误百出的作文-;李光耀故事


李光耀故事


 “許多華人青年看了巴金、魯迅之類,除了反日,思想也跟着民國時代上海的潮流而左傾。李光耀因為不懂華文,不看中文書,年輕時沒有上這條船。”
英文書裡馬克思主義著作絕對不比中文少,還影響了著名的Cambrige 5.


戰後李光耀昇讀劍橋大學,讀經濟系,三四十年代的劍橋,許多學生左傾,崇拜蘇聯。劍橋經濟系受經濟學家凱恩斯的影響,一主張均富,二主張政府干預。李光耀在劍橋,沾染了社會主義思想,而且看見華人不論成績多好,還是二等公民。”
看到這裡,真要吐血。李光耀是先(1946)到LSE(倫敦政經學院)受了laski的社會主義思想影響,然後(1947)去了劍橋Fitzwilliam學院念法律。什麼狗屁經濟系,凱恩斯,作者是在做白日夢?事實是,李光耀一直都是實行社會主義,或“新加坡特色的自由市場社會主義”,新加坡的房屋政策就是例子。李曾經表示過,他不反對共產主義(其實是同情),他只是非常討厭列寧的那一套黨派方法,因為當時星共林清祥表面和他合作,暗地裡卻用地下黨要奪合作夥伴的權。


李光耀歸國後



“年輕的李光耀,戰後劍橋畢業,留在英國實習四年歸國。”
不知道這4年怎麼算出來的,李光耀1946年9月16日出發去英國(應該是10月到達),1950年8月回國。一共不到4年,主要是學習,不是實習。3年本科,一年考中殿的Bar 執業資格(大律師/訴訟律師),沒有實習就回國了。即使算上考試那年,也就1年”實習“。



"李光耀回到馬來,見到華人為馬共操控,他以英文律師的專業,義務替工會打官司,訂契約"
是否義務,我不知道。我認為是有基本的報酬和工資的。李當時是在黎覺律師行工作,他老闆黎覺(Lycock) 派他去為工會打官司的。反正他應該有領黎覺的工資(雖然他家裡富裕),而且一開始不是他自己找上工會的。可能是黎覺不想工會受共產黨控制才主動去幫他們。不過,這位作者真會編。無論如何,他去為工會做法律顧問,絕對不是為了反對馬共。事實是,李光耀1952年開始為工會打官司,馬共林清祥在1955年代表人民行動黨競選議員當選。當時和馬共是蜜月期。直到50年代末李光耀才和馬共決裂。


後面那些對話,說得好像在現場一樣,懶得去評論了。







 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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